立法禁发“黄段子”的乌托邦情结

日期:2017.11.24 点击数:75

【类型】期刊

【作者】李松林 

【刊名】江淮法治

【关键词】 市人大常委会 电子信息 妇女权益保障 立法 行为人 乌托邦 妇女组织 济南市

【摘要】近日,《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》经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。规定提出,禁止以语言、文字、图像、电子信息、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。受害妇女有权向行为人所在单位、妇女组织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投诉。有关单位或部门在查清事实后。应当依法对实施骚扰者进行处理。

【年份】2011

【期号】第1期

【页码】48

【分类号】D442.865

【全文挂接】读秀地址

【全文挂接】发现地址

3 0
Rss订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