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滕州闵氏族谱“传记”的书写原则

日期:2017.11.24 点击数:18

【类型】期刊

【作者】杜靖 

【刊名】青海民族研究

【关键词】 书写者自我投射 男性书写霸权 作为表达工具的族谱 书写者自我扩展

【资助项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16世纪以来黄淮平原上的联宗问题研究》后续研究成果

【摘要】山东滕州闵氏宗族自明嘉靖二十六年开始至1993年共进行了五次修谱,其中收录了50篇传记。其中涉及男性传记28篇,女性传记22篇。这些传记体现了三个基本特征:一是传记作者全为乡村社会中的低阶士绅或掌握文字的儒生,并非普通乡村农人,族谱传记往往是他们这类人群的“自传”;二是部分传主与传记作者之间的关系要么是父系亲属,要么是姻亲,要么存在乡土或乡亲关系;三是女性传主大致具有统一的人生模式,或为夫殉节而死,或为存续夫族而做出贡献。此三项特征分别对应着三个基本原则:书写者自我投射原则、书写者自我扩展原则、男性书写霸

【年份】2015

【期号】第4期

【页码】30-38

【作者单位】青岛大学

【分类号】C9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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