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主体意识的缺失——对《亮剑》的另一种解读
日期:2017.11.24 点击数:6
【类型】期刊
【作者】陈雪婧
【刊名】固原师专学报
【关键词】 写作惯例 生命价值 《亮剑》 主体意识 女性形象
【摘要】在男权中心文化的社会里,女性从来都是作为与男性主体相对应的被动的客体而存在的,这种地位无疑也体现在文学作品当中。《亮剑》作为一部男人的戏,塑造的主要是男性英雄形象,女人只是戏中男性的陪衬,她们的生存目的是以所选男人为核心的,她们的生命价值的唯一依托点就是男性。女性主体意识在文本中完全没有体现出来,而这正是男性作家创作的惯例。
【年份】2006
【期号】第5期
【页码】22-24
【作者单位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文学院 黑龙江大庆
【期刊卷】第27卷
【分类号】I207.42
【全文挂接】读秀地址
【全文挂接】发现地址
相关文章
- 1、五四女性文学的生命价值追求 作者:李国英 年份:2011
- 2、五四时期女性写作的生命价值追求 作者:王海燕 年份:2012
- 3、从《绣枕》看五四思想的别样体现 作者:袁超 年份:2009
- 4、论萧红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及女权意识 作者:王妹 年份:2002
- 5、《柳河湾的新娘》的悲剧意蕴 作者:张体坤 年份:2011
- 6、低吟浅唱女儿心--读王翎徽的画 作者:陶咏白 年份:1999